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误工费吗?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二、误工费数额怎样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首先,如果受伤者需要肇事者进行报销相关的误工费的话,要出去自己的相关工资证明才行。如果出具不了自己的相关证明,那么误工费就只能按照其平均收入来进行相关确定。如果受伤者没有相关的工资来源,那么就只能按照当地前三年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第一是主体。在我国,这个犯罪活动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吗?离职后劳动合同还有用,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员工辞职后,劳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是怎样的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是怎样的中国正在崛起,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好,城镇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并且近几年来中国不仅求快,而且追求又好又快。因此在......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的概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对各类犯罪行为都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其中的一项......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卖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约定婚前财产属归个人所有,当然双方可以书面约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


·一般非法集资出纳无罪吗?
      一般非法集资出纳无罪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同的经济形态相继出现,但有些时候由于管理的不规范,法律的不完善,很多不好的经济形态也出现。甚至......


·关于新三板最新消息有什么?
      关于新三板最新消息有什么?自从新三板开始慢慢进入人们的视野,投资者就开始时刻关注国家对新三板的最新政策。对于投资者来说,国家政策变化会随时......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放长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放长假可以等到上班之后再次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前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因为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