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目前,关于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频发,河南省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偿行为,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出台了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给您介绍下相关标准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5年或2015年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2014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及“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91.45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26.12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16.10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438.12元/年。
  
  (五)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804元
  
  (六)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25402元/年。
  
  2、采矿业为51168元/年。
  
  3、制造业为34058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54367元/年。
  
  5、建筑业为34311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5823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9071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404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8081元/年。
  
  10、金融业为68337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8165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6357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8362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823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8472元/年。
  
  16、教育为42384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44087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8500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6736元/年。
  
  二、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的计算公式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的内容。可见,河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是河南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支,赔偿标准对各行人均工资也有明确约定。有了相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就有据可依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一、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残疾......


·欠钱不还怎么叫他爸妈还吗
      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进度一般几年完成,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企业运营不善亏损且局势已经无法扭转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破产对企业利益做最后的保全,申请......


·一、司法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司法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经由拍卖、变卖方式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对抗在抵押权登记后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


·诉讼标的金额的变更需要退回费用吗
      诉讼标的金额的变更需要退回费用吗诉讼标的金额的变更需要退回费用的。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
      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一、夫妻离婚了抚养权代表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目录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目录有哪些?我们知道,工程因为所承担的较长的使用年限和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得其质量要求异常严格。我国对工程验收也有着一......


·国庆节不加班工资应怎么算?
      国庆节不加班工资应怎么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期间工作,不管是不是超出标准工时,都要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超出标准工时还要再增加工资标准,......


·企业整体拆迁补偿协议
      企业整体拆迁补偿协议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那么为了城市的发展,就会使城市边缘的房屋拆迁,城市边缘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