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主动提出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按上述第一、二项规定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按第三项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不仅没有补偿,反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离职,虽然是其个人提出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是否需要作出补偿,这要看员工提出离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要是员工完全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另有发展、岗位不适合、自主创业”等等,这类原因完全基于员工个人的愿意提出辞职,与用人单位无任何的关联性。因此,员工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借条倒签的认证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倒签的借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里面,是不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近亲之间结婚,那《民法典》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建议可以......


·托收承付具体指的是什么?
      托收承付具体指的是什么?一、适用范围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遗产纠纷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遗产纠纷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


·一、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罪吗?不一定算重婚,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未离婚,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


·贸易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贸易公司购销合同范本?贸易公司的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那么购销合同的写作格式是什么样呢?其中又包括哪些内容?以下是律师我们为您......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有哪些根据商业车险条款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得不说,相比新商品房,二手房的价格更为低廉一些,同时因为也有人实际居住使用过,因此也能发现房屋在质量上面的一些问题。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二......


·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资本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公司资本达不到一定的金额,公司是不能够注册成功的。而且我国法律对公司的资本有严格的规定,不得私自的增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