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在国外的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在国外的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在国外的房产分割规定是婚后共同买房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按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概念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民法典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当代社会很多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他们结婚的话都是在国内来进行的,但也不排除有一些人员是在国外有一定的财产,所以此时面临离婚的话,他也是有一定的国外的财产需要进行一个分割的,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具体的平均分配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少时间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少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一般来说,我们签署合同,会在合同条款中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是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因为以后一旦有纠纷,其也是确定......


·在我国一般出他项权证多久放款
      虽然并不见得有了他项权证银行就必须放款,但结合生活经验我们也知道,他项权证办理好了意味着申请贷款的事情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的。只不过银行拿到他......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派出所关押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退回派出所关押吗?检察院批捕后有可能会退回派出所关押,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比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羁押其两个月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


·出轨保证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出轨保证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出轨在现如今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多,不仅对感情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家人的一种不负责的行为。伤害了不仅是夫妻双方还有自......


·离婚需要分居多久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的关系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外一方却不同意,但......


·相关法规中,工伤护理费如何规定?
      相关法规中,工伤护理费如何规定?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机械故障,导致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提供......


·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
      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


·借款人付息中断诉讼时效吗?
      借款人付息中断诉讼时效吗?借款人付息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


·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一、赠与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首先,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赔偿情况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