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离职没有补偿金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我国《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以上第(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但是劳动者如果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况,即使出现上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主动去终止一份不符合自己期许的劳动关系,但是法律上不能以侵犯资方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保护普通的劳动者,意思就是公司虽然无权阻拦员工辞职,但是公司没有义务给那些想要跳槽的员工再去支付一笔补偿金,支付补偿金是有特定条件限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的规定是什么教师醉驾若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法的话,一般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但若是有非常严重的判罚的,会被开除。......


·汽车划痕险能保几年呢?
      汽车划痕险能保几年呢?一、汽车划痕险能保几年呢?一般只能保两年以下的车龄。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车身划痕险对车辆的车龄是有设限的,主要是为了防范......


·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那......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驾车逃逸后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第一时间不是及时去解决,而且驾车逃逸。出现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可能非常严重,从而触......


·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如何继承财产?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获得属于父母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现在城市里面车辆越来越多,一些车主出行的时候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就发生了违章停车。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会影响......


·诉讼离婚情形:
      诉讼离婚情形: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通过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4、物业企业资......


·法律规定遗弃孩子多久算犯罪?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法律也会规定了每一位公民行为,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人们因为一些原因遗弃自己的孩子,此项行为也是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