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从重处罚情节都有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醉驾从重处罚情节都有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二、醉驾怎么处罚醉驾可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虽然现在醉驾入刑了,但并不是只要有醉驾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最高法出台的有关意见中规定了,醉酒驾驶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现在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不过,就算不认定构成犯罪,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还是可以依法对行为人给予交通违章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的什么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的什么权利?在我国当今的商业活动及其他经营领域,签署合同已经相当普遍。但是,当事人为了防范另一方不能履行相关义务,国家即......


·骗贷案件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骗贷案件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骗贷案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


·醉酒驾驶会怎么判刑
      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要看是否发生事故。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1、发现企业偷税漏税可以举报,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


·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本违约的类型
      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本违约的类型根本违约是合同违约的一种表现,它的意思是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实现。这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可以......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构成是怎样的?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构成是怎样的??一、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


·相信大家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
      相信您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这并不是从购买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的,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时计算的。这就导致很......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要如何索要?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要如何索要?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态,尤其是那些工厂车间之类的工作,加班更是常有的事,但有不少单位在安排加班后并......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买房子交纳房产税很多朋友都了解,但是对于个人住房退税的情况,相信不少朋友可能知之甚少了,近年地方对于退税的问题也在讨论,有的地方出台的相关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