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根据这一规定,律师在起诉阶段只能看到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起诉意见书、司法鉴定书书等少量材料,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其他证据材料检察院有权不让律师看。
  
  《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二、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三十四条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辩护委托书。
  
  第三十五条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法律虽然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但律师在行使阅卷权的时候也有诸多的限制。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即便是专业的律师在行驶的过程当中都有诸多的不便,再加上社会民众,其实还是没有从根本上理解辩护律师的作用。所以,辩护人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做出决定起诉或者是不决定起诉,具体内容如下。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


·一、夫妻之间分居要多久自动离婚?
      一、夫妻之间分居要多久自动离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在我国,合法的离婚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就是......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是什么意思?
      直行线左转或者右转了都属于是违反禁行,建议带着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交警中心的违章处理窗口调取违章照片,最少三张,如果看到违章照片有异议,可以提出......


·一般用人单位的新职工入职之前都有一个试用期
      一般用人单位的新职工入职之前都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通过的话才算是正式员工,这个时候就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通过的话是算不上正式员工......


·私人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下来
      私人鉴定工伤需要多长时间下来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民事二审在什么时间开庭审理
      民事二审在什么时间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一、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在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如何处理?
      在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如何处理?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