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
  
  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发表做铺垫的。但我今天所讲的质证目的,不是指这个大目的,而是指我们在对单份证据进行质证时的目的。
  
  2、质证顺序必须要明确
  
  这里所指的质证顺序,不是指广义的质证顺序,而是指我们在质单份证据的时候、在质单份证据最基本的三性的时候,我们具体应该把证据的哪一性放在最前面质、把证据的哪一性放在最后面质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庭审质证,是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资格和证明力进行说明和质疑,从而确定证据能力、证据资格的有无、证明力的有无或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并最终使法官形成确信而决定采信与否的诉讼活动。一份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我觉得首先就是要解决它是否具备证据资格,其次才是解决它是否具有证明力。
  
  3、综合质证绝对不能少
  
  辩护人有时在进行综合质证的时候,法官会打断你,他会认为你这个综合质证意见应该放到法庭辩论时再发表。但是,我们一定要力争,只要法官不打断你,你就大胆的进行综合评价。因为根据现实的庭审情况来看,只要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关于综合质证必要性的第一点:就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控方有时所出示的证据,其三性都没有问题,都是合格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辩护律师如何做质证
  
  开庭讯问、发问程序结束后,公诉人先行举证。公诉人举证完毕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举证,公诉人出示某一证据后,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出示证据予以反驳。
  
  控辩一方举证后,对方可以发表质证意见,必要时,控辩双方可以对争议的证据进行多次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出示的有关证据对本方诉讼主张有利的,可以在发表质证意见时予以认可,或者在发表辩护意见时直接使用有关证据。
  
  对于控辩双方随案移送或者庭前提交,但没有当庭出示的证据,审判长可以进行必要的提示;对于其中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审判长应当要求控辩双方出示。对于案件中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存在疑问,控辩双方没有提及的,审判长应当引导控辩双方发表质证意见,并依法调查核实。
  
  综上所述,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后,要出庭,针对检方的指控,律师可以做出辩护,也应当给出质证意见,律师做质证,应当把握几个方面,确保质证目的明确,质证意见中顺序清晰,运用综合办法针对检方的证据质证,已达到推翻的目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3万判几年
      一、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0万判几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集资两千万,无论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无证驾驶最长可以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最长可以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
      私营企业该怎么进行管理一、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


·工人在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在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多,施工不规范的话容易导致工人受伤,这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事情。由于一些工程存在层层分包的现象,因此,工人受伤后,......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现在贷款需要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担保,因此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影响。1.规定,......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更是处于核心地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而导致无法享受应有权益时,我们需要进行社保补缴。不同地区......


·和丈夫分居期间和人怀孕了算重婚吗?
      一、分居期间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分局期间和别人生孩子并一定构成重婚罪。我们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


·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一、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


·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成年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