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问题,首先需要有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债务问题协商不下的话,那么就有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拆分。确定好双方各自承担的相关债务之后,其他的债务就不由自己进行承担由对方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资诈骗罪有无死刑的规定
      最近一段时间,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您都知道,我国为了惩罚诈骗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了诈骗罪,同样的,作为一种特殊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也在法律上进行了规......


·分居多久法院会判离婚?
      分居2年以上并且判定无感情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


·注册资本合理使用是怎么样的?
      注册资本合理使用是怎么样的?一、注册资本合理使用是怎么样的?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


·判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2023
      判拘役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


·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


·夏天高温费山东是哪几月?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在炎热的夏季,最高温度甚至高达到40℃左右,持续的高温天气会给人们的身体及企业运作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保障经济建设和企......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赔偿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赔偿怎样办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责任方应根据导员法鉴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


·遗产怎么分配
      遗产怎么分配有关遗产的分配,首先,如果有遗嘱,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的分配继承,当然遗嘱遗赠违反公序良俗的除外。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按照以下......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所有的工程都应该有相应的保修规定,工程又分为很多种,有些是私人承包的,有些是属于公家的,市政工程就属于公......


·强制执行公证的意义是什么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意义是什么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证,如果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