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具备哪些要件

构成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具备哪些要件(1)在适用条件上,须为有偿合同,特别是双务合同。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故自然就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2)在合同内容上,须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获以暴利,而另一方严重受损。(3)在主观原因上,须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所谓利用优势,是指一方利用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而使对方难以拒绝对其明显不利的合同条件。所谓无经验,是指欠缺一般的生活经验或交易经验。(4)在发生时间上,须为订立合同之时。二、合同显失公平怎么办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25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只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诉讼第三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诉讼的,可以合并审理。由此可见,债权人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可以单独行使撤销权,也可以共同行使。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中,就显示公平合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此时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合同。不过也要注意,如果当事人仅仅是申请变更合同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就不能撤销该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砸车后赔偿还刑拘吗
      触犯了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罪名已经成立,积极赔偿在量刑方面会有考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开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


·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是长期还是短期
      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是长期还是短期长期,短期是指一年以内。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


·工作保证书怎么样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


·一、转租赁是什么?
      一、转租赁是什么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租入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早在2000年中国人民......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涉及到侦察办案工作的展开,期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取得大量的证据。而证据的种类又分为很多种,根......


·治安故意伤害是否符合自行协商?
      治安故意伤害是否符合自行协商?轻微故意伤害不涉及刑事责任,双方可以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鉴定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对于因民......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二、事故现场勘查、......


·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
      夫妻双方离婚不仅是法律上的配偶关系的破裂,也涉及到了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的房产归......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


·故意伤害的调解是强制性的吗
      故意伤害的调解是强制性的吗?故意伤害的调解不是强制性的,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履行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