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司机醉驾冲卡逃跑后抓住会怎么处罚?

一、司机醉驾冲卡逃跑后抓住会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不构成犯罪,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采取驾车强行冲卡的方法,构成妨害公务罪。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二、肇事逃逸后惩罚根据法律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且终身禁驾。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逃逸,处罚也并不比酒驾处罚轻。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不构成犯罪,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这意味,不管最终有没有被认定酒驾,只要是肇事逃逸,至少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和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且,一旦遇到肇事逃逸,交警都会调查是否存在酒驾的可能性。此外,酒驾肇事逃逸,很有可能再次引发事故。三、有关冲卡交警设卡查车是为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公民配合检查是应尽的义务。采取驾车强行冲卡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的产生一般就是在喝了酒的情况下而驾驶的车辆,这种行为如果被抓住的话,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现在的醉驾和酒驾已成为我国重点关住的对象之一,就是为了让公民在开车的时候不会做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夫妻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夫妻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


·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哪些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哪些时代发展到今天,一直都在遵守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于各家企业来说也是如此,时代在发展,企业所需要的经营方法和经营理念,都......


·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也就是说很多没对应罪名的行为,其实都是可以......


·一、劳动合同辞退放档案里吗?
      一、劳动合同辞退放档案里吗?劳动辞退合同是可以放档案里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于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险转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
      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哪些?审报工伤的资料包括:(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


·拐骗儿童之后出卖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拐骗儿童之后出卖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


·定金具有哪些作用 定金有什么作用
      定金具有哪些作用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第一、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