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颅损伤大概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颅损伤的赔偿标准是不确定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如果颅脑损伤的这种状况特别严重的话,根据临床经验来看,颅脑损伤甚至都有可能是一级伤残了,情节轻微的颅脑损伤,也有可能是10级伤残,意思就是,我们没办法,仅凭借颅脑损伤就给大家推算出能索赔多少钱。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这些花费凭证要保存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不是一回事,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


·一、如果离婚女方父母要赔偿金吗?
      一、如果离婚女方父母要赔偿金吗?如果离婚女方父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离婚是夫妻双方之间的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分配都只与双方......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
      一、丈夫车祸身故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在世的一方。另外一半属于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夫妻共......


·作品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作品登记证书有什么用作品登记证书是证明作品所有人取得著作权认证的产物,使其具有作品使用权的一项资质证明,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的具体行为有哪些?公安人员应该秉公办案,严格执法,要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但是,日常生活中一些公安人员或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秘......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可以共有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什么时候交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什么时候交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二审会比一审判的重吗?
      一、二审会比一审判的重吗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会签订相关的场地租赁合同以进行保障。然而签订合同的流程各不相同,较为复杂......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一、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婚姻无效案件的诉讼请求,是属于不准撤诉的情形。......


·危险驾驶罪判几个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