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
  
  一、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是三年,电信诈骗中,话务员会判刑。因为话务员属于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成员之一。没有话务员,具体的诈骗行为可能就无法实现。所以,话务员属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成员之一。
  
  二、《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对于电信诈骗行为,显然是构成了违法犯罪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电信诈骗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犯罪事实,并且当事人可以主动自首坦白的,那么还有可以不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一
      规则一预定书、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谅解备忘录、谈判纪要等预约合同不应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但具备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除外。规则描述......


·合同法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时间如何规定?
      合同法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时间如何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生活中,不管是工作还是租售房屋等等,都会遇到......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随着国家对股权管理的政策越来越完善,很多的规定相继出炉,......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的创伤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的创伤,因为工伤后,工人无法正常工作,所以要根据伤残标准得到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五级工伤要......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情形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


·法律规定亲告罪怎么起诉?
      法律规定亲告罪怎么起诉?一、法律规定亲告罪怎么起诉?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


·他项权利不能登记抵押权吗
      在法律意义上来讲人们对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是享有各种权利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还有其他的权利,这里其他的权利就是指的他项权利。他项权......


·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们知道,相对于在办公室坐班的人员,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会更容易受伤。那么,在法律上......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当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也不存在说哪一方提出离婚就要......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什么是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