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时就不需要再提供什么手续了,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的资本金不再需要存入银行,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了(特殊行业除外)。所以说,改革后,企业股东的资本实际出资到位时,工商局不需要什么材料了。因为工商执照上已经没有实收资本这一项了。二、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就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是认缴注册资本,但总有一天各位股东得全部把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度交齐的,那么在出资资本全部到位了的情况下,也不是说还得专门拿着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去进行审查,很多人没有发现,工商局现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都不体现实收资本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拘留几天?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拘留几天?拘留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但如果证据成立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


·赣县信息公开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赣县信息公开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赣县信息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主体的不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全报,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在协议中签订离婚协议书,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了。实践中,夫妻......


·两份有效的遗嘱以哪份为准
      两份有效的遗嘱以哪份为准如果有两份公证遗嘱的,两份公证遗嘱的内容不冲突的,两份公证遗嘱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以后立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


·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是什么?
      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是什么?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就是涉及到房地产争议的那部分财产或者房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
      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很多人对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并不清楚,被处罚时或者作出处罚时找不到相关的规定,那么作为行政处罚的重要一环,行政处罚文......


·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
      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就是专门针对农民工工伤的一种保险。一般为农民工先行办理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所有招用的农民工......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


·商标图字体侵权的处罚是什么?
      商标图字体侵权的处罚是什么?商标图字体侵权的处罚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情况来判罚处理,著作权侵权是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


·事后给钱是否构成受贿行贿?
      一、事后给钱是否构成受贿行贿?如果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就可以认定为行贿受贿,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