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

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二、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仲裁裁决是作为司法机关一项常见的司法处理手段,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合法的向法院以及仲裁部门提出仲裁,在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或者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并立即执行相关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损害他人名誉罪侵权责任法中人身损害应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对于投保人来说交强险在赔偿问题上是体现出了充分的优越性的,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把相应的赔偿风险转移过来,因为交通事故当中既然受伤就有可能是......


·一、粉碎性骨折钢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一、粉碎性骨折钢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要等钢钉取出之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


·未婚的合法继承人顺序有什么规定
      未婚的合法继承人顺序有什么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是没有先后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等分割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


·质量等级的标准。对一个工程质量评价是要分为四个等级的
      质量等级的标准。对一个工程质量评价是要分为四个等级的,第一级是分部工程,这一级在质量方面是有合格或者是不合格两种划分的,剩余的三级都比第一集......


·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是什么意思?《公司法》实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用到的法律条文之一。是很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学生需要学习的一门基础课程。公司法......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一、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


·上海浦江附近司法鉴定的项目包括哪些
      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很多,上海浦江附近司法鉴定机构一样不少,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所有的司法鉴定机构都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的有关法律规定......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一、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


·五级赔偿标准
      五级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照平时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如果是超过平时工作的时间来进行加班,在家中办公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