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当夫妻两个人私下没办法确认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数值的情况下,只能凭借相关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定,而人民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法院所出具的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即使是审理过程比较漫长,原被告双方也只能是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二、债务转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


·第三人欺诈民法总则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欺诈民法总则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在生活中无论是与人打交道还是经商合作都讲究一个诚......


·持刀抢劫未遂轻微伤怎样处罚的
      持刀抢劫未遂轻微伤怎样处罚的一、持刀抢劫未遂轻微伤怎样处罚的持刀抢劫未遂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醉酒驾驶,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一、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


·一、我国醉驾保证金拿回还需要什么手续?
      一、我国醉驾保证金拿回还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情况下,醉驾保证金12个月之内能够退回。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商标续展可以在异地吗?
      商标续展可以在异地吗?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当事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但要按规......


·在我国非法集资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赡养人口数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赡养人口数,是指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依靠赡养义务人给付生活费的老人。家庭人口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来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