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的目的(在法律上叫“标的”),比如,承包某项工程,提供某项劳务;标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款、价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叫做“要约”。它既可以向某个特定的工厂、单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拍卖的形式提出。
如果对方在接到这个要约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内容,又经过双方协商,最后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接受要约,叫做“承诺”。
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约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标形式以外,不能同时又向第三方提出同样的要约。如果因为这样做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内容复杂、权利重大的合同,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必要时,还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才能发生效力。
二、企业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调查和对方的基本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的前置许可等)。
2、了解对方项目的基本情况,例如发改、环保、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审批情况,防止项目违法而致使项目终止。
3、了解对方企业资信情况,即对方的偿债能力。为了以后更好的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4、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重细节,一定要请有关法律、财务和业内专家审核,否则出现违约情形时可能很被动。
具体签订合同时,企业可根据合同的性质、复杂程度、双方的交往程度及实际可能采取的调查手段等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决定调查项目和调查重点,如果双方之间有很深的信任关系,自然也不需这么多的程序,总的原则是既不能失掉商机,也不能掉以轻心。
在经济往来中,合同的签订必不可少,尤其是对于那些标的额较大的交易,合同的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签订的过程说复杂也复杂,当事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至于合同应该怎样签订,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就需要购房者实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当然,银行方面也是会对购房者的条件作出审查,......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
·法律上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还要还吗
一,法律上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还要还吗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
·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
关于夫妻的财产,虽然我国法律中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这远远不够,因此允许夫妻之间就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财产发生纠纷......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在债务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指债权方和债务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应当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规定的权利。那么债......
·在我国入户盗窃批捕需啥条件
一、在我国入户盗窃批捕需啥条件入户盗窃批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省公司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
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有何不足地方?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解决。举证责任过重,......
·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中虽重要的就是质量的把控了。工程的质量是和千万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所以有关机构就要进行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