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

法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1、证人出庭做正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狂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人出庭作证是,法院应将以上内容告知该证人。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为制裁民事诉讼伪证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原则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的具体适用还缺乏可操作性。为促进诉讼诚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将原则转化为制度,对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和后果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人出庭的相关情况应当符合司法程序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在进行身份审查时,还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是不可以进行举证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架打死人能私了吗
      打死人赔钱私了是不可以的,还需要判刑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打死人的情况下,不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私了是......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部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


·对于罚没款包括哪些类型?
      对于罚没款包括哪些类型?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


·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
      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一、分家析产子女扶养纠纷怎么处理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申请做笔迹鉴最好提供原件。一般来讲,复印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


·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


·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在工伤鉴定之前,员工应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鉴定流程。但许多人并......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关于那些违法情节严重并且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的相关惩罚,而与刑法相伴而行的就是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的是刑法的程序上的相关问题。了......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
      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的提高,而很多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往往也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在此之前就需要先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贷款债务谁负责?
      夫妻一方贷款债务谁负责?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签名和协商一致对外借款,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


·传销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
      ?传销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传销与非法集资都是通过一定非法手段吸取公民资金的犯罪行为,那么传销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呢?组织、领导传销的一般判处3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