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

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
  
  一、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二)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对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
  
  (三)恢复审理。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以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四)法定情形不同。即《民事诉讼法》第132条与136条的规定,以上已作叙述,在此不重复。
  
  对于推迟开庭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只要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推迟开庭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能处理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处理,或者聘请律师来进行专业的鉴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推迟开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在1994年的时候制定的,可能有的人认为其中的条款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当......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法定公益金是指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法定公益金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一10%。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是用......


·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
      一、团伙抢劫打伤民警如何定罪打伤警察是袭警,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根据伤者的伤情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于指导双方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于指导双方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到了重大作用。实践过程中,其有些条款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


·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
      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一、借条转给别人处理是合法的吗?借条转给别人处理不一定是合法的,是否合法由转让前是否借款人、出借人、受让债权的......


·一、保险公司对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司赔偿吗?
      一、保险公司对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司赔偿吗?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往往对其赔偿......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
      婚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


·异地结婚孩子怎么上户口
      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