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征地补偿可耕地应补偿多少钱一亩?

征地补偿可耕地应补偿多少钱一亩?没有规定多少钱一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的安置原则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征地补偿 同时《通知》提出,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通知》要求,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补偿一般是被占有了地之后才会给的补偿金额,对于这笔补偿就要看自己的田亩数来进行计算,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来进行制度,但一般都是高于往年的平均产值,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流程来进行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几次?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几次?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退查次数是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


·第一手指除拇指外
      第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属于十级伤残。1、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


·非法经营罪量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非法经营罪量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


·欠款起诉书怎么写
      我们大家在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而且屡次要求还款还是达不到目的时候,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将欠款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让法律制裁那些人,那么欠款......


·诉前保全担保财产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诉前保全担保财产数额是怎么规定的一、诉前保全担保财产数额是怎么规定的?1、担保的数额不能超过保全额度的30%,申请保全的财产有争议的,但是担保......


·醉驾案子未结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醉驾案子未结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


·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久
      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久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包括哪些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包括哪些任何事情都是要将就证据的,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更是如此,因此,证据就是十分重要的,直接证据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的分类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罚款到哪交代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罚款到哪交代什么?通常情况下,交警开具相应的罚款单的时候,在罚款单内容当中会写清楚应当缴纳的银行,地址。道路交通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