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是什么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9、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10、其他情形。单位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规定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条解除合同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金。二、单位提出解除,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只有一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2、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旧不能胜任的。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也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得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多表现为单位将员工辞退。这时就要注意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那么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而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即使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要求员工马上走人,有些时候需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若不提前通知或者要求员工马上走人,那么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引起病毒传播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说各家各户几乎都有车,再者说出去聚餐吃饭喝点小酒也属正常,但是酒驾却是不对的。与人于己都是一种不符责任的行为......


·强迫职工劳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


·经济仲裁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离婚后的一对夫妻的债务是否与子女有关?当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债务是指他们必须满足夫妻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之间的共......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夫妻分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分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时,如果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


·餐饮股东协议书范本
      餐饮股东协议书范本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餐饮行业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个体经营,无数的餐饮公司建立起来。餐饮公司内的股东股权的转移也有了专门......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2023如何区分假释和保释?
      一、如何区分假释和保释1、适用对象不同保释是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执行时间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