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二、通知义务具体包括哪些?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比如《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第256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278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第309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综合起来说,通知义务包括:说明义务,如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应如实向买受人说明有关标的物的使用、维修及保养方法等;忠实报告义务,如代理人应及时向被代理人报告被代理事务的情况;瑕疵告知义务,如赠与有瑕疵物品时,应将标的物的瑕疵如实告知受赠与人;此外还有迟到告知义务、提存地点及其方式的通知等。三、竞业禁止业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避免片面加重劳动者的义务。首先,不能将竞业禁止的范围无限扩大,否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在雇员于原单位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范围之内,一般应限定在不得开展与原用人单位相同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我们知道,有很多劳动者熟悉数个专业,有多方面特长,在离职竞业禁止中限制劳动者以其他专业的其他专长去自营或去他处工作,就有对劳动者不公平之嫌;其次,劳动者以劳动维持生计,其家庭成员的生活也或多或少依赖于其劳动所得报酬,若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但影响劳动者本人的生活,也有损于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因此竞业禁止的时间过长,不能体现我国劳动法首先保护劳动者,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宗旨。笔者认为,规定不超过2年的竞业禁止期限较为合理。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获知的单位的机密、配方等是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隐藏的保密条款,此时劳动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如果是泄露的,劳动就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存在实际损失的,单位是不能同时向劳动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和违约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离婚为分割财产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为分割财产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一、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劳......


·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在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要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之后,同时还要具体确定盗窃财物的数额才行。那此时,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何时到账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何时到账?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理论上应该在离职时到账,劳动者离职时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


·姻亲之间可以结婚吗?
      一、姻亲之间可以结婚吗?所谓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换言之,因婚姻而生的亲属谓为姻亲。现代法以男女平等为原......


·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等级如何确定
      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等级如何确定1、消极履行: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公开批评、书面检讨、取消评先资格等追究;2、不作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检讨......


·一、在我国怎样才能举报上班不给加班费?
      一、在我国怎样才能举报上班不给加班费?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上面投诉,也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投诉电话投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事故责任主体即事故责任者,是指未履行法定义务、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和事故报告、救援、调查处理负有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