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现在市场上整体的就业环境还是非常的严峻的,很多用人单位招聘的条件不仅是严格,甚至已经到了违法的地步,特别是部分女职工在填申请表的时候,会发现表格当中会有关于怀孕、生子等这样一个信息,这些问题都体现出了职场当中的性别歧视,如果哺乳期内公司决定不续签的,一定要和公司索要补偿。劳动者在劳动时,应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从事劳动危险职业的、母乳期间的、退休不满5年的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对这类劳动者进行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理办法是什么?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拿离婚判决书可以迁户口吗
      可以迁户口,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或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时政府或是企业会对一些农田或是个人住宅实行征地,对于被征地......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


·所得税漏缴罚金如何补交?
      所得税漏缴罚金如何补交?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需补缴人姓名;(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4)需补缴人要补缴......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债务重组可以委托吗
      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主要有:现金、......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


·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的关系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它是存在着一个调解的环节的调解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的话,是可以就此结案的。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会进行......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