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哪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现在市场上整体的就业环境还是非常的严峻的,很多用人单位招聘的条件不仅是严格,甚至已经到了违法的地步,特别是部分女职工在填申请表的时候,会发现表格当中会有关于怀孕、生子等这样一个信息,这些问题都体现出了职场当中的性别歧视,如果哺乳期内公司决定不续签的,一定要和公司索要补偿。劳动者在劳动时,应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从事劳动危险职业的、母乳期间的、退休不满5年的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对这类劳动者进行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一、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


·没领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没领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一、抚养费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门、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


·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一、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1.有遗嘱的遵照遗嘱。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公司在租赁房屋时,不管是出于保护公司利益还是保护业主的权益,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避免在签订租赁合同是出现因合同准备不充分造成的意外,......


·对生效刑事判决抗诉规定是什么?
      一、对生效刑事判决抗诉规定是什么?1.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


·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人们买到二手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就代表了房屋的产权。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则有一定的年限,......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权利的有效期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