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哪些?犯罪构成要件的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刑事辩护律师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20条所规定的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对这里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理解,以及对客观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因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便是行贿罪的客观要件中的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四)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中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行为是客观要件的要素,也是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身份与目的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二、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就一些具体犯罪而言,由于众所周知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刑法并没有将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完整地规定下来,而是需要法官在适用过程中进行补充。例如,根据通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盗窃罪的不成文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在当代社会理解一个犯罪行为的犯罪构成要件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了解到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够一一来进行一个比照确定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到我们刑法当中,规定的具体的法律条文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演绎作品的归属权该如何确定
      演绎作品的归属权该如何确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合同法高空坠物相关法条是什么?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但是很多人对于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只有我们清楚的了解高空坠物的法律,才能更加好......


·要求涨抚养费怎么申请?
      要求涨抚养费怎么申请?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你是法定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主张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可参阅《......


·动迁纠纷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动迁纠纷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拆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普通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拆迁的话,就会涉及到将自己原来的土地征收,然后面临着一......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
      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一、哄骗拐走婴幼儿怎么处罚?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处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偷盗......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超市价格欺诈后怎么处理
      超市价格欺诈后怎么处理一、超市价格欺诈后怎么处理消费者在碰到价格欺诈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即通过与经营者......


·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
      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一、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先确认一下员工的社保状态,是属于欠费状态,还是停缴状态。公司在倒......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有哪些?
      建筑工程律师服务项目有哪些?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域。1、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招投标咨询;......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