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根据当事人约定。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违约责任1、《民法典》 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民法典》规定,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二)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免除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二是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从保管合同的特征中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仅仅是达成了合意,也签订了保管合同的,此时合同还不能成立。因为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那合同的成立就要求寄存人实际交付了保管物给保管人之后,双方之间订立的保管合同才能成立。若是保管物丢失或者遭受了毁损的,此时保管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因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嫌疑人的羁押期间算刑期吗
      一、羁押期间算刑期吗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


·夫妻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后,两人之间的财产问题就必须要解决清楚,其中就包括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两人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但是很多人在离婚后......


·公司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公司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一、公司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有什么条件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有什么条件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


·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人身伤害理倍的时效是多久有普通的民事纠纷造成的一般的人身伤害案件,也属于民事纠纷,只要给对方造成的伤害程度没有达成轻伤的话,都按照民......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


·劳动保险起诉状怎么写
      劳动保险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等。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等......


·超市摔伤,什么时间索赔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超市摔伤,什么时间索赔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超市摔伤,什么时间索赔超市摔伤首先要确定责任,如果已确定是超市的责任,按照双方协商的时间进行索赔;......


·劳动者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受伤后多久做工伤鉴定?工作中受伤1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应该是工伤后1个月内。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