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份联系更紧密。2、适用法律不同在我国,商标制定有专门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我国并没有制定关于商号的专门法律,商号的注册和使用主要是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的,商号权的保护也仅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3、既有商号标记又含有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国外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外国进行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4、地域效力和时间效力不同商标权的保护有一个法定的期限。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而商号权并没有法定的期限,它与企业同商标权的地域效力遍及全国或更大的范围,而商号专用权除全国性的企业外,般只在登记主管的管辖区域内发生效力。目前,在发达国家里,企业将商号名称的一部分取来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普遍的做法。如日本的“日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护,值得每一个中国企业经营者借鉴5、登记原则及程序不同商标的注册,中国大陆目前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即除规定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外,其商品是否中请注册商标皆不做规定。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可依据《简标法去》的规定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发放《商标H证》,即取得注册商标权。中国大陆目前对商号登记是采用“强制登记”的原则,商号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未经登记的商号不得使用。二、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类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2)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者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用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3)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一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即构成商标,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具有宣传商品、区分产品或服务来源、标示商品质量、指导商品选购等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广大群众喜爱的商标具有巨大的无形价值。所以,商标还是应该去注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仅仅只是保护经过依法登记而取得的商号,也就是一般商号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注册商标来讲,经过注册登记之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这同样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实践中,就商号与注册商标,大多数人可能会混淆。在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可能就把握不准,这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影响。建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哪个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哪个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消费者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购买产品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


·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
      一、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因抚养费被诉讼了,首先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其次,看对方的......


·哪些行为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枪支在中国是管制用具,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因此,很多与枪支相关的行为都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


·法律规定什么叫效力待定合同?
      什么叫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


·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
      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时代在不断地发展,我国的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地健全。对于抗辩权,是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行驶自己抗辩权力的一种法律规定。在我......


·危险驾驶罪如何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罪名,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如今此罪的表现形式达到了四种,这些行为都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


·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
      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一、新刑法聚众淫乱罪怎么判?《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


·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证吗
      日常生活中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有时候往往比结婚更加麻烦。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针对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争夺。很多人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