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公民在死亡后,就会产生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如今有不少老人都会提前立好遗嘱,让继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遗嘱来继承遗产。不过,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嘱时,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法定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不宜分割的的遗产怎么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适合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
  
  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适合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其中对于房产、股权财产等不宜分割的遗产的继承程序比较复杂,也很容易发生纠纷。而要是没有遗嘱遗产的处理一般就是按照法定方式进行分割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枣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工程建设方会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展质量检测。目前,我国对检测机构......


·聚众赌博被抓会该怎样处理
      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


·非法经营罪香烟20万左右判多久
      行为人在尚未取得相关资质,而擅自经营食盐、烟草、电信业务等的,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的物品不同,情况不一样,那么最......


·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通常情况下不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


·交通违章申诉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违章申诉的流程是什么?1、在申诉前先将罚款缴清,再去当地的交通支队了解违章详情,比如调看违章时的监控录像,看看执法是否模凌两可,这样有助于......


·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谁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谁支付?一、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由单位或者是社会基金支付,如果没买社保,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与误工费可以一并主张吗?
      一、停工留薪期与误工费可以一并主张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也应相应的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
      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一、兰州新区机场征地补偿是多少?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步骤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要对该起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