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要什么条件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需注意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二、收养的形式要求在收养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你若符合以上收养条件及收养程序的,就可以收养孩子。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法律行为建立的,其中的收养人通常为养父、养母,而被收养人则为养子养女。但是收养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进行,这样的收养关系才会被认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


·高空坠物可否报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高空坠物可否报警如果对自己的利益有了实质性的侵害就应该报警,《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按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冻结?
      男女双方在婚姻开始的初期,往往都是甜蜜恩爱,什么事情都是有商有量、你情我愿,但是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多数是形同陌路、甚至恶言相向,尤其是在办理......


·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什么?
      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什么?经济仲裁或裁或诉规定是遇到经济方面的纠纷,可以提起仲裁,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仲裁的原则如下所述:争议仲裁的调解......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正常的婚姻关系,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要有重要的凭证才可以。结婚的时候,双方必须办理结婚证,同样的,如果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也必须要在民......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
      一、驾驶员一般和多少酒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就是醉驾。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


·单位是否可以自定加班费的标准
      在实际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时候,国家是规定了相应的计算标准的,此时就要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但在一些私人企业,单位却自己自定了加班费的标准,而不......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
      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能评残吗?车祸中锁骨骨折不算工伤也能评残,可以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怎么办?
      债务关系中可能会关系到多个债务人而形成一种连带债务关系,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债务人需要一起偿还共同的债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有能力去......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