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伤残八级算重伤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八级算重伤吗?交通事故伤残八级可能是重伤,也可能是轻伤,因为不能以伤残等级去判断是轻伤还是重伤。要根据受伤时的症状鉴定轻重伤。8级伤残属于伤残级别,轻伤重伤属于伤情等级,两者是不一样的鉴定,奉行不一样的鉴定标准,具体以伤情鉴定意见为准。二、伤残等级和伤情鉴定的区别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两者有如下区别: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残鉴定通常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而伤情鉴定则可以在伤情发生后即时进行。2、目的不同。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说白了就是受伤者构成残疾的等级,伤情鉴定却只是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伤情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残疾,因为有些严重损伤在接受治疗后,可以痊愈而不会造成残疾。举个例子,如某人的皮肤被划破好多大口子,有些地方的肉都被翻出来,流了很多血,在当时奄奄一息。这可以算是重伤了,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皮肤伤口慢慢愈合了,也没有影响肢体其他功能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伤情鉴定为严重,可是伤残等级可能够不上。3、标准依据不同。伤残鉴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伤情鉴定的依据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些标准指定时所参加的医学或者生理依据也是不同的。4、适用目的不同。伤残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伤情鉴定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多少人的严重后果来划定的。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鉴定的等级分为10级,但伤情鉴定的等级划分为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引发的事故而让其中的司机或者其他人受伤的话,当时能够看出来的就是受伤之人受到的是多重的伤害,而之后伤情被治疗却留下了残疾的永久性病痛就需要再一次鉴定是不是伤残了,而伤残的等级却不能以此证明先前的轻重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出租车误工费时间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交通事故出租车误工费时间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一、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1、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债权人应当继续证明其已经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债......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一、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每个省市的政策都不一样,像广东省是5万、深圳市20万、区里是10-30万不等。......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关于强奸罪,侵犯了不仅仅是受害女性的性自由权,由于在强奸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来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往......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2018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一般工作人员145元。与去年一样,......


·严禁电动车逆向行驶,为什么?会有什么后果?
      电动车驾驶起来简单方便,又只消耗电,便宜节约,所以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外出都会骑电动车。而电动车不属于法律中的机动车范围,所以很多人在骑电动车的......


·民法总则173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73条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73条的内容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
      患精神病离婚后另一方还要抚养吗?《民法典》是为维护夫妻双方权益的法律条文,夫妻一方存在暴利或其他不法行为,另一方可选择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轮奸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轮奸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
      回迁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资金不充足会选择买二手房解决燃眉之急,但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