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动产和不动产。3、知识产权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3、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4、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委托会计师事所增资验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以货币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股东的基本义务之一就是出资,而用于出资的除了有货币之外,还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却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目前我国《公司法》中是已经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与之对应的,股东首次出资额比例也被取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判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家暴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家暴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很多人因为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选择离婚,且大都因无法协商离婚而对簿公堂。诉讼离婚中最重要的是证据的收集,......


·唯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唯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监护人......


·审查起诉期间如何计算?
      一、审查起诉期间如何计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多久
      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多久信用卡欠十一万会判5-10年。按照刑法和高院、高检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10-100万的,除罚金外,量刑5-10年。首先......


·一、住院后死亡误工费会赔付吗?
      一、住院后死亡误工费会赔付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法出台的过程有多么的艰辛想必也只有相关的立法人员才能够体会得到了。因为您要知道,公司法实际上调整的内容不仅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其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社会上各类现象的处置方法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完善。近年来,我国对于醉驾的行为一直是严肃处理的,并且随着车辆的差异以及道路类......


·不动产的附随义务也随之转移吗
      一、不动产的附随义务也随之转移吗?不动产的附随义务可以随产权转移,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一、诽谤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约束、管制的平台,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于是就会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


·私下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私下股权转让协议范文股权私下转让比外部转让简化了非常多的步骤,不需要经过工商局的变更。只要是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私下股权转让,经过百分之五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