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

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
  
  一、刑事案未成年人辩护权要求有哪些?
  
  1、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上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限制条件,即必须为未成年人利益,这里的“不得处理”我们理解应当是指广义的处分行为,具体针对房屋而言,应当包括转让、抵押等行为。
  
  2、如何为未成年人购房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此在为未成年人购房时应注意,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应由未成年人父母代为办理,购房人处填写子女姓名,其代理人处备注为监护人,监护人应签字按手印。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出具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如父母的身份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公证文书、法院的法律文书等。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设置了监护制度。
  
  3、《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4、对于非婚生子女,房屋登记机构如何确定其监护人按《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并不等于其生父母一定有监护权,如因强奸而生下的子女,强奸犯是否有监护权就有争议。如果能确定监护人,或已通过司法程序确定了监护人的,可以用该法律文书或户籍登记确定监护人。
  
  5、父母双方离婚后,处置未成年人房产是否就可以只由抚养一方到场就可以。
  
  二、刑事辩护制度
  
  刑事辩护一般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第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第三、辩护人及辩护人的范围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制度的设立弥补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能力的缺陷;弥补了国家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不足;促进了诉讼公正的实现,并在社会中发挥着示范功能,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辩护人的范围较广泛: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
  
  第四、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应该承担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我国一直有个尊老爱幼的传统,相关法律条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列举的非常详尽和明确,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这也是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和重视的原因。针对未成年人行使辩护权的要求也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被告的辩护权未成年人都是可以享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共同财产法律是不认同的,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民......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而一书四方案是由作出批复国土......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编号:甲方:乙方: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协作出版的图书:(1)书名......


·父亲离婚了财产还能继承吗?
      父亲离婚了财产还能继承吗?可以;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案件审理时司法鉴定结果是重要的证据,在审理结束后就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对受害人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和类型还有受害人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赔偿,有......


·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怎么办?
      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怎么办?夫妻股东公司财产不能独立应该规定由一方取得股权,另外一方的话是获得相关的现金方面的折算补偿,公司股权属于共......


·交通事故轻微伤
      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


·最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针对机动车,我国要求在购买的当时就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否则的话被抓住就要对车主或机动车管理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对此,我国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的特征有哪些?因为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的家庭占一部分,因此法院成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规范离婚的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
      出工伤辞退员工我提前多久通知?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