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故意伤害打人公安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打人公安怎么处理?故意伤害打人公安要处理规定根据一个具体情况,如果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的话,就依照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轻微伤害”处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轻伤害与轻微伤害有啥区别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这样的我们国家,公安机关他们是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因此对于公安机关他们所行使的一项权利的话,是比较有敬畏之心的,但是公安机关如果犯罪的话,与平时的普通老百姓一样出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我国《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规定: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属10级伤残,但是不是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知道的。在......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求助于劳动保障机构,由其出面调解。那么劳动保障机构......


·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一、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签订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1、中介在买卖双......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关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


·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
      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醉驾并不是酒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酒驾一般指虽饮酒但未完全丧失......


·交通事故人伤可以理赔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人伤可以理赔哪些项目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没有加班工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检察机关来确定,法律上对于普通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


·中国夫妻离婚房子增值如何计算?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房价日益增长也就成为必然,甚至很多一线城市寸土寸金的局面已经越来越普遍。这样的局面在预示中国经济日益发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