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哪个?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哪个?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法院,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规定有哪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三、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移送管辖需要具备的适用条件是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如果是还没有受理的经过审查后不归法院管辖的,会对当事人进行告知。还需要注意的是。在移送管辖的时候,法院必须要有管辖权才可以,而且还不能随意的对案件进行移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初犯怎么判
      醉驾初犯怎么判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


·个人工厂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个人工厂厂房拆迁如何赔偿?为了寻求发展,在个人资金足够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出资建厂,厂房也不仅限于生产,还可以从事办公等事物。整个社会在发展......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也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而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一、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
      异地交通违章扣分怎么处理,有几种方法?异地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方法大致有两种:到违章的车管所处理、或者到车辆的注册地车管所去处理。具体分为四种方式......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失效,
      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失效,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执行。以下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


·在朝批入职需要交什么材料?
      在朝批入职需要交什么材料?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