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立遗嘱会有什么问题?

不立遗嘱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根据规定,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那么才会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1、根据《继承法》十七条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2、遗嘱的生效条件:(1)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3)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3、见证人不能是这些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遗嘱问题的话,首先需要根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有出示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遗产所有人的。相关法定继承人来对其名下所有财产进行相关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概念与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更名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


·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管吗?
      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管吗?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是不管得,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


·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
      当我们了解了关于公司法的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之后,可能就会提出关于公司的资本三原则,那么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


·被多人殴打可以还手吗
      可以还手,进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年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说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很多人都是具有不少的疑问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以及平均工资进行确定。那么,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包括什么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
      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否可以?商标宣告无效又使用是不可以的,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