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属于故意伤害怎么处理?

不属于故意伤害怎么处理?不属于故意伤害直接进行一个民事方面的赔偿就可以了,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一般情况下都会惊动公安机关,然后由当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在其中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协调的作用,关于民事赔偿安排好。(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96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相关知识:故意伤害罪该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1)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2)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伤。在当代社会故意伤害罪是否构成的话,主要是看他的故意伤害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如何来进行的,因此我们国家关于故意伤害没有达成刑法罪名的,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民事方面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双方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 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从理论上来讲,二审改判的几率很小,如果不存在事实错误的话,一般不会改判的。二、二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
      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谁申请企业在资不抵债时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时可能会因为不知该由谁去申请而苦恼,破产申请人可根......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一、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


·发生哪些交通事故交警不给调解
      交通事故如果致人伤残、死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向致害人索偿。但是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纠纷都能通过调解......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签订合同代表着是合作共赢,但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不善,只能走法律程序,发生法......


·一、个人遗产法定继承是什么?
      一、个人遗产法定继承是什么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


·劳务派遣工对岗位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签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岗位机动性大,随时有被换的可能。劳务派遣制度引入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存在外国法人驻华机构不得在我......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


·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一、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