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如果在满合同期限之外,租赁人搬家,并在居住期间没有违反合同的任何条约,那么承租人是不可以扣租赁人的押金,需要押金一次退还。如果有遇到扣押金的房东,可以先找他商议,实在是商议不了,那么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来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来开发各种盈利项目或者公共设施,征地赔偿是政策规定。安置房和回迁房的性质里,都包含了......


·打折减价的商品可以退换吗
      打折减价的商品可以退换吗我们发现有些商场会对一些过季或者缺码的商品进行打折减价处理,同时也要求这批商品是不能退也不能换的。由于价格低,买的人......


·申诉状该怎么写?
      申诉状该怎么写?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司法案件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于多重保护,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决表示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补充规定是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


·诉前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
      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


·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税收需要缴纳吗?
      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税收需要缴纳吗?需要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


·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相信只要是正常的成年人应该都知道,一些法律上对于犯罪行为作出规范,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国还会陆续的出台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再......


·构成轻伤是否是自诉案件
      轻伤在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故意伤害的情形下属于自诉案件。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就应该处理赔偿了。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失......


·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在商品购销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构成合同违约,使债权......


·泰安市由于靠近济南,近年来房产市场也是十分火爆,房价上涨较快
      泰安市由于靠近济南,近年来房产市场也是十分火爆,房价上涨较快。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市政府发布了需要的应对政策。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