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有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法定依据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还应当结合实际的欺诈行为而定,如果对于相关情况不清楚的,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买房土地使用年限太短怎么办?
      一、买房土地使用年限太短怎么办?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


·公诉期间在羁押期限内不 一、公诉期间在羁押期限内不?
      公诉期间在羁押期限内不一、公诉期间在羁押期限内不?公诉期间在羁押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


·广州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广州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一、广州商标注册费用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限......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脚手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脚手架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是必须用到的,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特别注意保证质量,脚手架工程是否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


·一、关于网贷起诉了怎么办?
      一、关于网贷起诉了怎么办?用户被网贷平台起诉了,可以选择与网贷平台进行协商。毕竟起诉后,法院也会先让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网贷平台可......


·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每个工程都可以分成很多小的工程组成,专业化的工程分工,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标准。砌体工程就是其中一个子工程,砌体工......


·寄宿制学校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寄宿制学校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1199-1201条: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


·如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
      如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