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立案侦查前不得开展调查吗?

未立案侦查前不得开展调查吗?未立案侦查前可以开展调查,但未立案直接进行调查所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后,应当迅速审查,以决定是否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受案机关除了对受案材料进行书面的审查外,往往还要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简称初查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机关仅依靠对受案材料的书面审查,往往很难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因此,立案前的初步调查是就成了立案程序中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所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立案前进行调查,但是调查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立案侦查调查的条件有哪些?(一)有犯罪事实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将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这些确切证据,都必须要是在立案侦查以后所取得的,这样法院才会采纳。但有的时候立案侦查之前的初步调查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司法机关如果不调查的话,也很难认定到底是否存在着犯罪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有一项他项权利内容的记载,那么贷款买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有了他项......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一个工程的质量不能全由施工单位来评判,是必须由专业的质量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合格之后才可以的。而我国的工程质量......


·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小孩归谁、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


·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钱?
      当事人如果想要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则事先一定要搞清楚,自己需要准备写什么,同时起诉离婚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这样准备充分之后提起离婚诉讼的,那......


·社保卡的取消方法:
      社保卡的取消方法:1、个人注销社保卡的方法: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退工证明以及终止社会保......


·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是怎样的?一、个人债权债务全清范本清理债权债务的办法为:债权的管理办法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


·一、离婚财产分割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吗?离婚时打的欠条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


·公司外部的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时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在我国4s店划痕险能退吗?
      我们买车时常常是去正规的4s店购买的,有时候有人是第一买车,并不知道车险到底都需要购买什么而选择什么都买,为此多掏了不必要的资金。?在我国4s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