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团伙扒窃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团伙扒窃的犯罪特点有哪些?(—)数量增多,活动猖獗。扒窃分子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人、财、物大流动,客观上刺激了扒窃犯罪的增长。二是扒窃犯罪得手易,逃脱快,处理轻,挥霍方便。不少犯罪分了把扒窃视为获取不义之财的捷径,纷纷涌入。(二)团伙作案突出。去年以来,扒窃分子结伙作案明显增多,常常一人作案,多人掩护。或依仗人多势众,叫抢明夺。(三)青少年作案日趋严重。去年以来,某市抓获的扒窃分子中,20岁以下的占总数的88.8%。其中包括一些14岁以下的少年。(四)出现明显的暴力化趋势。目前扒窃活动已由单一犯罪向多种犯罹发展,往往与抢夺、抢劫,伤害等犯罪行为掺杂在一起,呈现明显的暴力化趋势。去年以来,某市桥东区发生扒窃分子作案时对失主实施暴力殴打的案件12起。全市还多次发生扒窃分子打伤或武力抗拒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的案件。(五)流窜犯和惯犯的比重大。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深入进行,流窜扒窃犯罪活动明显增多。1988至1989年2月,某市抓获外地窜入的扒窃分子占抓获总数的28.1%。同时流窜扒窃分子中农民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他们发财心切,又不想勤劳致富,于是走上扒窃犯罪的道路。屡教不改的扒窃惯犯也呈增多的趋势。这些惯窃分子具有一定作案经验,往往结伙行动,引诱和教唆青少年犯罪,因而对社会治安构成极大危害。(六)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是善观风向,相互串联,采取以变应打的方式,变换作案时间和场所。其次是一旦被发现,立刻消灭赃证,死不供认。三是抓一次供一起,不交待余罪二、盗窃罪之扒窃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盗窃行为要求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二是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扒窃就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而盗取他人的财物,这种情形只要一旦构成犯罪的要件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如果是团伙进行犯罪的话,那么就会根据主犯和从犯分情形来进行处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
      一、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的,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高空坠物对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行人生命健康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是当行人被高空坠物导致受伤,要寻找坠物者时,追究坠物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是一件十分......


·假冒专利罪辩护律师怎么辩护?
      假冒专利罪辩护律师怎么辩护?1、本罪是新罪名。其定义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


·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哪些?
      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哪些?一、敲诈勒索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


·一般房屋交易贷款怎么处理
      一般房屋交易贷款怎么处理?1、准备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2、还需准备购房合同或发票及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3、银......


·公司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是国家规定的法定福利。因此每个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等方面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五险一金就成为......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早,但是其白热化的发展,不仅带来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庞大,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关于私募基金的问......


·企业雇员劳动合同
      ____公司与____先生(小姐),住址____,之间签字如下协议:  1.____先生(小组)从____起被雇佣从事____工作。根据企业......


·再审案件笔迹鉴定申请可以吗?
      一、再审案件笔迹鉴定申请可以吗?可以申请;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工龄期间解除应如何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