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才会有效吗?

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才会有效吗?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我国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一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遗嘱人的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方案、签名日期等信息。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清单、遗嘱草稿等材料。遗嘱人必须单独当着公证员面在遗嘱上签名,公证员还将采用捺印、拍照、录音等方式确保遗嘱真实、有效。二、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怎么处理(一)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二)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1、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2、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3、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之后只要当事人死亡了那么这份遗嘱就会生效,不需要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但如果当事人要进行公证的话,那么同样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而且还要确保这份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之中,各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签订合同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之......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产品质量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一、房屋产品质量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协商或者是起诉都是可以处理房屋产品质量纠纷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规定法人以......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
      一、离婚协议明确的财产分割父母有权利更改吗?父母无权更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城市户口与农村福利究竟谁更好?
      城市户口与农村福利究竟谁更好?自从开放的粮食保护政策,把价格交给了市场需求,粮食的进一步补贴,的确是对农民的最大解放,慢慢的农村结构正在改......


·醉酒留下的案底是否能消除
      醉酒留下的案底是否能消除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


·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在我们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倡导的,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土地使用证是保证你土地使用权的......


·房子遗产税是百分之几进行收取
      房子遗产税是百分之几进行收取在继承房屋的办理过程中不用缴税,在对外卖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及其他税费。1、公证继承要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


·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


·婚前隐瞒精神病刚生完小孩能离婚吗
      不能。女方刚分娩完期间属于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期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