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内黄县农村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内黄县农村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内黄县农村起诉离婚请律师需要的费用是不固定的,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若事情较复杂,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的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国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费,因此协议离婚不需要花费工本费。而诉讼离婚,如果只是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而不涉及财产,那么,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诉讼离婚过程中,如果需要聘请律师或者聘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相关费用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是几千到几万不等。二、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1、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2、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综上所述,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的离婚官司只要涉及到了较大的纠纷都是需要请律师的,而律师在收费的时候并不是按照案件的个数为标准的,而是根据案件的难度和复杂情况,越是复杂的涉及财产问题的离婚起诉案件就会收取越高的费用作为酬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安装工程是建筑施工的一个方面,关于安装工程的质量保障时间是有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德保修期内一旦出现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庭及其亲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因此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赔偿。生命无价,死亡赔......


·因赌博而产生的负责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本质上是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原因产生的债务。赌博系违法行为,明知他人为了筹集赌资而借债......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起诉离婚财产证明肯定要的,要是被告同意离的情况下,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做出分割。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非法集资从罪判刑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从罪判刑依据是什么?《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什么?
      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什么?有关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章程修正规定是注册资本增加,必须要在公司章程内部来进行更改。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


·债的履行条件
      1。债的标的:债务人除了必须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外,还必须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义务。数量不得超出或减少。超过或少于规定数量时,需要债权人同意。......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司法解释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
      近两年,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很多种,其中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都会......


·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系数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


·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不需要书面通知?
      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需不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