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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形成是您上班第一天开始起算的;而不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天;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或者签到表之类的、以及人证等证明您什么时候开始上班的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且签订日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事,首先要确定好劳动合同上是否都是严密的,没有错误的。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进行签署合同的话,在最后需要将双方的名字和签署的时间在合同上表示出来,但是如果没有签署好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双方产生劳动关系的第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工龄。所以该劳动合同并不是代表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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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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