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
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二、醉驾怎么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中的醉驾入刑具体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这种情况下会入刑。但结合之后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中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若是具体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么对行为人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那么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外地人想在宿迁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在宿迁不论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首付都是30%,不过有的开发商要求首付40%.还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宿迁当......
·疫情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退税?
疫情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退税?一、疫情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退税?疫情个人所得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随时都可以进行退税申报。第一步:准备申报......
·犯罪嫌疑人取保出来还会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出来还会收监吗?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收监,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
·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什么?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
·后妈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
后妈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只要与父亲有共同财产而且双方也是形成了抚养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要求继承;《民法典》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
·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决定
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决定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
一、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
·打架斗殴的轻伤判定标准是什么
打架斗殴的轻伤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