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二、取得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一)原始取得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是指商标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商标权。大多数的商标权都是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获得的。一般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是生产、孳息、没收、添附等。商标权作为一项知识产权,因其所具有的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属性,致使其权利的产生方式与一般财产权的产生方式不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是通过有关部门授权,即商标申请人将其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核准,授予其商标权,从而使商标申请人成为该商标的第一个权利人。商标申请人可以是商标标识的设计人,也可以是以合法方式从商标设计人处获得标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商标权以原权利人的权利为依据,通过权利转移的方式产生。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有四种:
  
  1、通过商标权的转让获得权利
  
  在商标权的价值得到广泛认可的今天,商标权的转让一般都是有偿的。
  
  主要转让方式有:
  
  (1)通过转让合同将商标权转让给受让方;
  
  (2)企业破产、终止时,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得该企业的商标权;
  
  (3)以债权人身份获得债务人享有的商标权,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2、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获得商标权
  
  这是指商标所有人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将商标专用权移转给其合法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3、因企业合并而获得商标权
  
  企业合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十分常见,企业合并是将不同企业的资产加以整合,重新组成一个新的企业或使原某个企业的规模得到扩大。新的企业或变更后的企业将承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各项债权债务,其中包括商标权。
  
  4、因其他合法根据而获得商标权
  
  如因合伙而共有商标权等。
  
  无论通过上述哪种方式继受取得商标权,都应符合法律有关商标权转让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商标权不像著作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就是说要取得商标权,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就是无法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那么作为商标注册人就会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续展权、禁止权,包括受法律保护。若是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


·两人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按新婚姻法
      两人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按新婚姻法,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


·在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在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应当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应当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从法律后果来看,应该算第二次。因为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


·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
      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一、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


·抽逃出资两年以上还追究责任吗?
      抽逃出资两年以上还追究责任吗?《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我们在实际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国家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标准外,还要搞清楚实际加班的时间长度以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这其中很多人对加班费的......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感情破裂应该如何认定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中,资料的提供总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少了其中一些资料,轻者影响到法院的受理,重则可能导致最终的判决对其不利。而在......


·个体户餐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个体户餐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


·著作权转让交印花税吗?
      著作权转让交印花税吗?一、著作权转让交印花税吗?著作权转让是需要交印花税的;从而合同印花税会按照转让标的计算。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