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
  
  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除了《合同法》第52条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外,其实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不符合要求,或者作出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合同的标的有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那么这些也会导致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合同中的一些免责条款也是可能属于无效,比如造成对方人身受伤的、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了财产损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九级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


·个人所得税达到多少可以退税?
      个人所得税达到多少可以退税?退税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要达到多少就可以退,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为平时......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吗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吗要看实际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性有哪些一、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的概念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范围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是城市化建设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那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是要安全的,而为了保......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产市场中,对回迁房的交易也有,对安置房的转让也是存在的。但毕竟回迁房和安置房还是......


·2023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
      2023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一、进行收养登记材料有哪些(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三)收养......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都有哪些?在双务合同中签署合同的双方互负债务,为了平衡双方的关系也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故而如果有一方的主张不利于双......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
      法律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吗?《劳动法中》规定,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的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


·店里面拒收现金怎么办
      店里面拒收现金怎么办一、店里面拒收现金怎么办如果店家拒绝接受现金,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举报和投诉。除此之外,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