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扣除吗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扣除吗?政策明确的是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其他的滞纳金并没有限制,比如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其他行政机关的滞纳金等,均可以税前扣除。罚金也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二、偷税漏税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漏税应当依法补交税款及滞纳金,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三、行政罚款和罚金的区别: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企业的财会人员每个月都会计算企业所得税,在计算所得税之前该依法扣除的就得依法扣除,要不然的话那也是无端加重了企业的运营压力。可关键是,现在人力市场当中最缺乏的就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别人车受伤怎么处理
      开别人的受伤是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讲到处理方式应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车主雇佣驾驶员开车的,则应该由雇主(即车主)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


·深圳租房协议书怎么写?
      深圳租房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协议书甲方(房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


·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国内承认吗?
      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国内承认吗?我国于1991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1、你如果只请求追究第三者的重婚罪刑事责任,这样去请求刑事立案也可以。但是你所面临的问题是,在确人第三者构成重婚罪......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


·行政处罚立案的时效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任何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是有处罚的,行政处罚就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处罚条件之一。对于行政处罚我们需要了解的其实是有很多,行政处罚......


·法院判决后没钱还怎么办?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如果不是终审法院作出的话,则此时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当事人也没有上诉的话,那么判决才会生效,之后才需要当事人按照判决书......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


·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每个城市都有可能发生抢夺的行为,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安全,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罪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今天,......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对于表演活动中的表演者来说,其依法享受领接权,领接权和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那么邻接权受著作权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