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1、协商解决:绝大部分的劳动争议,走上法庭基本上都是双输。对个人来说,一裁二审走到底,即使能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付完律师费之后,对不对得起大约一年到一年半的折腾?对于企业来说,不管有没有道理,多多少少会被判付一点钱,而且有其他类似情况的员工会不会效尤,也值得思考。所以,理想的方式是协商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打个6折左右,双方应该比较容易接受。2、监察大队投诉;这个比较损,如果是具名投诉,就必须给员工答复,企业想拖都没得拖。会要求企业提供很多东西,非常麻烦。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对双方都公平,但是是最劳民伤财的一种方式。不过现在仲裁委和法院都会在庭上提出调解建议,最好双方能在庭上调解解决,既节省时间和精力,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也足够。二、劳动争议的特征⑴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⑵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⑶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纠纷的维权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发生矛盾纠纷的情况下,还应当对相关原因以及适用条件进行合法的认定,对于劳动纠纷严重的,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购销合同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当我们在生活买卖数额较大的的商品
      购销合同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当我们在生活买卖数额较大的的商品时会签订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后对方出现违约或其他情况导致我方利益受损,这时就需要写......


·怎样判断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怎样判断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一、怎样判断征收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


·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


·行政处罚合议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肯定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但是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所进行的处罚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存......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名誉权侵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


·离婚后抚养费付给谁,按什么标准支付?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直接相关的权利,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孩子的抚养费都是必须要支付的,但是很多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


·无财产和债务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无财产和债务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


·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屋能买吗
      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股权质押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展资本运行的一种工具,在A股市场已经相当普遍。债务人自己或他人以股权提供担保,这种担保......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公司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是约定了具体的期限的,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才会解除劳动关系。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合同未到期员工却被辞退的情况。那......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一、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有哪些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