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

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
  
  一、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
  
  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承担责任应当是按照民法当中的规定要求停止侵权,并且对于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一个赔偿,当然这是民事方面的一种具体的判决,如果说已经涉及到侮辱和诽谤罪的话,刑事方面的判决是有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给付延迟履行金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对于他人的一些名誉的话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贬损的,不然的话是有可能触犯到他人的名誉权侵权的,尤其是不能够在网络上进行任意的谩骂和编造一些虚假不实的言论进行散步,在网络上也是会被抓捕并且承担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一、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户籍登记日期是什么意思?
      户籍登记日期是什么意思?一、户籍登记日期是什么意思?户籍登记日期是指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时的具体日期。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


·最新的劳动法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不管是员工想要离职,还是雇主想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及员工都有自己一定的权利,如果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便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辞职规......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


·2023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吗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并不一定是全部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农牧渔业纺织业医药业化学工业建材业石油加工业轻工业机械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冶金业交通运输业......


·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
      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现实生活中,公司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形而注销,而接下来就要进行公司清算。那么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公司注销前和......


·盗刷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怎么判罚?
      盗刷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怎么判罚?盗刷案医保卡,在法律上属于盗窃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


·离婚小孩已满18岁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离婚小孩已满18岁抚养权规定如何?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山东事实抚养公证书怎么写,办理公证要哪些材料
      山东事实抚养公证书怎么写,办理公证要哪些材料现在不少人由于自身的原因并没有结婚,但是为了能够有孩子可以给自己养老送终,所以不少人都会选择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