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可以拿工资吗?

公司法人可以拿工资吗?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不是指具体的自然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拿工资,根据具体的工作和职位,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来进行工资发放。二、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可以领工资吗?1、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工资是在税前扣除。2、一般公司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发放的工资都是税后的工资。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条件《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则不能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几种情形,以下汇总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在当代社会,公司法人他一般情况下所承担的一个职责还是比较巨大的,而且在公司内部如果有相关的职位担当的话,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也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的,在这个劳动合同当中自然是约定了工作的一些工资状况,所以也是需要支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
      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一、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三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


·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
      一、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主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


·欠钱不还耍赖皮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耍赖皮的人怎么办?可收集好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


·房子转租后合同是怎么签的?
      房子转租后合同是怎么签的?1、你和房子住的人签约,那么房子现在住这个人将成为二房东,也就是转租方,而你是实际承租人。这即民法典上的房租转租。转......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


·职务作品的归属种类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归属种类有哪些?一、职务作品的归属种类有哪些?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辽宁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饮酒后或者醉驾的处罚?
      饮酒后或者醉驾的处罚有哪些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有哪些?
      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那么在案件审理前后,为了更好的了解案情和具体的证据细节等,律师和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