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对于贷款也有房产抵押的说法,而房产抵押也是有相关的规定以及流程,那么对于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手续是什么?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房产抵押登记费用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的,建行收取代办抵押登记费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银则是根据登记的房价标准收费,100万以下收300元。
  
  关于银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会报银监局核批,然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公示。各银行收费标准或许会有不同,但只要是银监局核准的,银行就有权收费。不过如果银行没有公示,这个代办费则可不缴纳。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 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 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不管是对与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的问题还是对于手续是什么的问题,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规定流程,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都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办理,并且依照相关流程进行,如果没有按照一定的规定以及程序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将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形下撤销假释,撤销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按照一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假释,然后提前释放。不过实践中,假释也有被撤销的情形。那究竟撤销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换言之,哪些情......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部......


·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
      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一、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需要办理吗?变更股东股东死亡证明是不需要办理的,股东死亡,由公司携带死亡股东的死亡......


·申请专利权的作用有哪些?
      申请专利权的作用有哪些?一是有效地保护发明创造,发明人把其发明申请专利,专利局依法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几种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


·生活中
      生活中,我们为了解决某种纠纷,或双方为达成某种合作,方便起见,经常会签订仲裁协议,以便互相牵制。那么怎样的协议是仲裁协议?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


·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
      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1、公司股权转让税不征收营业税,即转让公司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2、以......


·二次退侦以后该怎么办?
      一、二次退侦以后该怎么办?二次退侦以后检察院应当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


·提供涉黄场地怎么处罚
      属于容留他人卖淫。容留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受贿15000元要开除公职吗
      要开除公职。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